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1.居民医疗待遇政策 人群:城乡居民 业务范围:普通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急诊抢救、平产、剖宫产 详细查看附件
一、政策背景 1、基本医疗 2、大病保险基金 3、公务员基金 起付线:公务员基金补助30% 4、基金累计封顶 起付线标准:年度累计封顶2000元 基本医疗:基金报销限额150000元 大病报销基金:基金报销限额500000元,特困、低保、返贫致贫特殊人群无基金限额。 详细查看附件
根据湘政办发〔2022〕66号文湖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办发〔2001〕46号文相关内容。详细下载附件